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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3年大专培训机构教师
1、特殊教育专业,大专学历及以上,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;2、性别不限;3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无违法违纪记录;4、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;5、热爱特殊教育,热爱特殊学生;6、身体健康且能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。教师的工作职责是:1、遵守宪法、法律和职业道德,为人师表;2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遵守规章制度,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,履行教师聘约,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;3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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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女士IP:广东广州
5个月内活跃|
梅州市梅县区东方...
·人事经理梅州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