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简介
沈阳市于洪区祥乐轩道路照明器材处(个体工商户),成立于2024-10-29,注册地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57-4号(1-3-2),注册资本为-,法定代表人为姜乐乐。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:照明器具销售;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;安全系统监控服务;电线、电缆经营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工商信息
公司名称:
沈阳市于洪区祥乐轩道路照明器材处(个体工商户)
法定代表人:
姜乐乐
成立日期:
2024-10-29
企业地址
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57-4号(1-3-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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